福建省飞阳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:
为规范公司股权管理,提高股东名册的公示性和公信力,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,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,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,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,遵照本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,决定将本公司全部股权(1000万股)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(简称“海交中心”)进行集中登记托管、交易、结算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为配合登记托管工作的开展,请本公司股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到本公司办理股权确认手续和开户手续。
二、本公司股东应按照先在公司进行股权确认,再到海交中心进行登记开户的顺序,办理前款事项。
三、自登记托管日起,凡涉及上述股权的查询、挂失、转让、变更、质押等相关事宜,应按照海交中心有关实施办法办理。
特此公告!
在公告期间,对上述事项若有疑义,请与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联系。
公司地址: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前面村
联系人:林鉖
联系电话:13348308888
海峡股权交易中心:
地 址:福建省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行政服务中心四楼
联系人:李惠珠
联系电话:0591-88612725
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
地址: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158号1510室
联系人:张海英
联系电话:13940878539
福建省飞阳光电股份有限公司
2016 年 01 月 09 日